為發展觀光,提倡街頭藝人表演文化,市府訂頒「台中市政府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辦理街頭藝人甄選作業。市府將主動納入街頭藝人資料庫,並於本府相關網站上公告,讓有活動需求之企業或相關單位,得以從資料庫中找尋適合之街頭藝人參與,增加街頭藝人表演機會。
市府舉辦之重要活動,均優先邀請合適之優良街頭藝人配合參與。另為提升街頭藝人之曝光率,並吸引民眾的熱情參與,市府目前提供街頭藝人展演地點計有35處,包括市有空間21處為 臺中公園、經國綠園道(市民廣場)、美術綠園道、精明一街商圈、美術園道商圈、電子街商圈、繼光街商圈、大坑商圈、一中商圈、逢甲商圈、豐樂雕塑公園、第一廣場、二二八紀念公園廣場、兒童公園、中正公園、梅川親水公園、舊社公園、健康公園、文化局前升旗台廣場、敦化公園; 另外,非市有空間計14處為臺中車站站前廣場、國立台中圖書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中友百貨公司、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廣三SOGO百貨公司、德安百貨公司、龍心誠品百貨公司、老虎城、太原車站、大慶車站、Tech mall、中科社區、文華道商場。
市府誠摯邀請各方具有優秀才藝的街頭藝人參與本市街頭藝人推廣活動,亦歡迎各公、私立單位提供展演場所,共同行銷街頭藝人展演活動,打造 台中市觀光遊憩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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